疾控中心實驗室污水處理設備使用規(guī)范:
1.污水處理設備在使用前應檢查設備各部件是否完好,如管道、泵、閥門等是否有破損、漏水現象,如有發(fā)現及時報修或更換。
2.設備新投運時系統(tǒng)應進行1至2周的試運轉,觀察各部件運行狀態(tài)是否正常,處理效果是否達標。
3.排水口應經常清理及消毒,以保持暢通性和清潔度。
4.如污水處理設備出現故障、停機或維修等狀況時,應立即采取措施,保證設備的并不影響實驗室的正常運營。
5.對于離子交換樹脂等吸附材料的使用,應按照廠家提供的規(guī)定運用。使用過程中,需注意交換樹脂的使用時期,及時更換,同時需要注意耗材使用數量,如節(jié)約用量。
6.如在硅膠柱滲析、氣相色譜等實驗室操作過程中產生有機溶劑等有毒、易燃物質的廢水,應在大量清洗除有機溶劑后再排放,以避免對污水處理設備的污染和損壞。
7.如果實驗室使用的是電析和逆滲透設備,應在使用前確認設備的運行方案,并與設備運行要求相一致。
8.對于微生物、病毒等可能含有生物危險性的樣本,應在處理前進行“三級防護措施”,處理完成后的廢水應按要求滅菌后才能在處理設備中排放。
10.使用過程中需嚴格遵守相關操作程序和使用規(guī)范,注意系統(tǒng)的水質指標控制,及時更換陳舊化的處理反應劑及耗材。
總之,實驗室污水處理設備的使用規(guī)范十分重要,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程序和使用規(guī)范,定期對設備和排水設施進行清潔和消毒,防止污水處理設備受損,造成環(huán)保問題。